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《2018年度灌南县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考评细则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7月31日
2018年度灌南县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考评细则
为全面准确、科学合理、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县机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实效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强全市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连发〔2015〕22号)文件精神和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考评细则。
一、考评对象
各乡镇、园区,各相关部门(名单详见附件)。
二、分值设置
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。考核结果按得分排名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4个等次。
三、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
(一)考评内容。
政务公开主要考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、政务信息工作、电子政务工作等方面。
(二)评分标准。
1.政府信息公开情况(40分)。
(1)成立专职机构(5分),成立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专职机构的得5分。(2)制度建设(5分),根据要求修订政务公开制度并按要求上报的得5分。(3)主动公开(15分),按照灌南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灌南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,全面完成任务的得15分。未按规定每月送交已公开文件的每次扣2分。(4)重点领域公开(10分):在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督查中发现有未完成目标任务的,每次扣1分,最多扣10分;不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得平均分。(5)依申请公开(5分),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并被法制部门撤销、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,或引发行政诉讼被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败诉的,得5分。
2.政策解读、新闻发布会、征集意见(30分)。
(1)政策解读(10分),按照政策解读“三同步”要求,各乡镇、园区全年政策解读不少于1个文件,各成员单位全年政策解读不少于2个文件,完成任务的得10分。对以县政府、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未实现“三同步”被县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件扣5分,最多扣10分。(2)新闻发布会(10分),全年提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,乡镇、园区不少于1次。与经济发展、民生保障、生态环保、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部门(包括发改委、经信局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公安局、民政局、司法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国土局、规划局、住建局、城管局、交通局、港口局、水利局、农 委、商务局、文广体局、市场监督局、卫计委、安监局、环保局、海渔局、物价局、旅游局、国资办、政务办)提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,完成任务得10分。其它单位得平均分。(3)征集意见(10分),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同时涉及征求意见过程的文件,按规定将征集意见归纳总结,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的得10分。
3.政务信息和连云港发布信息采用量(25分)。
(1)政务信息(15分),依照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》(连政办发〔2017〕183号)规定的计分方法,按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。(2)网站信息采用情况(10分),按照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年度信息采用情况排名,第一名得10分,根据第一名被采用的条数按比例折算得分,无采用不得分。
4.网络建设管理(5分)。
电子政务外网扩建(5分),按照省、市、县要求,按时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扩建工作的得5分。
四、考评方式
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由县督查办统筹安排,以检查台账、网上查阅、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。
五、工作要求
被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管理,明确责任,形成问责机制。要根据考评指标体系,具体分解指标任务到岗到人,加强内部组织管理,定期开展日常评估,健全优化过程监管、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,不断提升工作水平。要认真开展本单位内部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自评,如实报送各项材料,杜绝虚报、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,自觉接受监督检查。
附件:参与县政务公开考核部门名单
附件
参与县政务公开考核部门名单
(共48家)
政府办、发改委、经信局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公安局、民政局、司法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国土局、规划局、住建局、城管局、交运局、港口局、水利局、农委、商务局、文广体局、卫计委、市场监管局、审计局、统计局、安监局、环保局、粮食局、海渔局、物价局、人防办、旅游局、国资办、税务局、烟草局、林业局、农开局、农机局、气象局、灌南国调队、中小企业局、地震局、供销总社、政务办、招标办、红十字会、残联、人行灌南支行、信息中心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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